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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家庭申报光伏发电 比企业用户申报更为积极

作者:永明光伏 来源:永明光伏 发布日期: 2016-03-23

 

东莞光伏发电申报,家庭用户申报比企业用户更为积极。

 

光伏发电安装公司

 

在东莞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这一惠民政策发布一个月来,企业申报情况不如预期,而家庭申报的积极性相对高涨,目前已有10户申请报装光伏发电,其中1户已经建成并网发电。近日,东莞市发改局为此专门召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政策推广会,现场解答到场企业代表的相关疑虑,并鼓励广大企业积极参与申报。

今年家庭报装可能超过30户

上个月底,东莞市正式印发《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明确将对使用分布式发电的企业及家庭用户进行补助,补助对象及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期间),在东莞市发改局备案的,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按照该通知,不同项目的补助标准有所不同。其中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5年进行补助。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连续5年进行补助,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算起。

据市发改部门监测,该政策实施以来,社会各界上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提高了很多,但就申报补助的项目来看,家庭用户申报的积极性要强于企业用户。据统计,目前,东莞全市已有约10户家庭申请报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有1户已经建成并网发电。市发改局预计,今年,申请报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家庭有望超过30户。

东莞市光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自从东莞市政府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贴项目政策后,该公司接收到的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比往常上升了2倍,其中在石龙镇的一个项目即将在9月份完成并网。

“但从现在的情况看,自有住宅光伏发电的项目数要比企业多。”该负责人认为,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很多企业的厂房或场地都是租用的,而投资光伏发电需要5年才能收回成本,这使不少意向企业望而却步。其次,分布式光伏发电需要满足很多条件,例如工厂资质、工厂结构等。

镇村工业园区积极性不高

这一情况引起在场的部分镇村工业园代表的共鸣。来自基层镇村工业园的代表指出,此类工业园多为集体经济,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村集体经济难以支撑的同时,也难以获得广大村民同意。

“东莞太阳很厉害的,投资者不要小看屋顶式光伏发电,它不仅可以减轻电压负担,更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自发自用外,余电还可以出售。”面对上述意见,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镇村工业园区可以利用现有的资源覆盖光伏板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投入部分不一定需要自己出资,可以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其中。

至于回报周期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除了东莞层面的补助,省一级层面也会有相关补贴,企业可以积极争取;且随着鼓励政策的进一步铺开,相信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价格后续将会有所下降。

仍有55兆瓦补助容量可申请

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并按照先到先得原则,但关键是先实现并网发电。按照现有政策,全市补助的总容量为62兆瓦,目前全市仍有55兆瓦的补助容量可申请。

在政策推广会上,有企业代表就对是否必须并网发电才能获得补贴提出自己的看法。

广东永明光伏发电事业部正在洽谈投资一家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企业代表认为,由于项目是企业自发自用,没必要并网,希望可以允许企业不并网发电也能获得补助。

对此,来自供电部门的代表解释称,用电时间和用电设备涉及到电压电流,并网后可以提供稳定电流和保护用电设备。出于安全性考虑,自己发电也有并网的要求。若企业一定要自己发电不并网,需要安装蓄电池,但是安装蓄电池成本高,不符合投入和产出比例。

“要实现并网发电才可以获得补助。”市发改局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方便有意向的企业和自有住宅及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投资人申请,相关部门简化了项目备案程序和财政补贴手续,申请者只需填表和提出意见即可。但考虑到用电安全和推广的经济性,实现并网发电仍将是发放补助的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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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期间),在东莞市发改局备案的,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补助要求

按照申报程序,项目实施前,企业投资须向市发改局申请备案,居民家庭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直接向供电局申报登记。项目建设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并网后,项目申请单位向市发改局提出补助申请。项目审核后,由东莞市财政局将补助项目资金直接拨付有关单位(自然人)。

 

补助标准

 

●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5年进行补助。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连续5年进行补助,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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